装备制造业经济运行的情况及企业关心的有关政策问题作者:经委重装处:郑晏华 发布于:2016-11-07 16:15:20 文字:【大】【中】【小】
非常荣幸应邀参加四川阀门
下面,根据这次会议的议程,给大家讲一讲当前全省装备制造业经济运行的情况,同时对与会企业关心的有关政策问题给大家做一个宣讲。
一、装备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015年,四川省规模以上装备工业增速继续放缓,实现工业总产值7362亿元,同比增长6.8%;主营业务收入7195亿元,同比增长6.5%;利润总额451亿元,同比增长17.4%;出口交货值236亿元,同比增长-4.2%。
2016年1-8月,我省规模以上装备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8.2%,高出七大优势产业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632.74亿元,同比增长7.57%(比上年同期增速高出0.65个百分点)。
当前宏观环境错综复杂、下行压力较大,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稳增长压力仍然较大。“十一五”期间,四川省规模以上装备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高达35.3%;“十二五”期间,同口径年均增速陡降到4.5%。虽然今年以来增速同比略有增加,但全年稳增长的压力仍然较大。二是结构调整任务较为艰巨。转型升级、动力换挡“衔接期”特点突出,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面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现实问题。高端装备制造业占装备制造业的比重仅为15%左右,制造服务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转型需要的高投入与生产经营状况欠佳之间存在较大矛盾。三是企业融资问题仍较突出。金融机构惜贷、慎贷、抽贷现象仍较严重,低利息、高门槛现象阻碍了资金流向实体企业。三角债问题突出,德阳等地为装备制造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压力,部分产品结构单一的企业已经开始出现倒闭。建厂50年的长征机床集团一夜之间停产,人才全面流失。
二、2017年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专项申报要求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
1.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研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与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支持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制造装备及关键功能部件的自主研制和产业化项目,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创新研制和产业化项目,“四川造”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系统集成项目;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支持制造企业智能物流系统、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实施高端装备创新研制工程,支持航空与燃机、现代轨道交通装备、航天与卫星应用装备、核能与核技术应用装备、高效清洁发电设备、高端输变电与智能电网装备、先进油气化工与海洋工程装备、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先进基础制造装备与工模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设备等高端装备及关键部套件、关键原材料创新研制、国产化攻关及产业化。
实施军民融合工程,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产品创新研制和产业化、军民结合科研生产示范、民参军协作配套能力建设等军民融合创新示范项目。
2.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与创新能力提升。
以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优势产业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为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产学研用联合实现技术突破并将推广应用的项目;重点支持引入风险投资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示范项目。
支持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中创新水平高、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好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项目。
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协同创新中心和能力提升项目。
3.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物联网。
支持企业以信息技术提升工业设计水平、促进生产过程控制数字化、促进工业产品智能化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双创”平台;支持基于物联网的数据采集、交换、压缩、查询等关键技术研发和物联网融合应用示范项目;支持信息技术在贫困地区工农业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应用。
(二)申报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央属企业集团在川纳税分公司。
2.项目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4.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属于本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5.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创新研制及产业化、军民融合创新示范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与创新能力提升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500万元;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物联网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万元。
6.项目自筹和贷款资金来源有保障,2014年、2015年开工项目资金100%到位,2016年、2017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完成60%以上。
7.项目具备实施所需的技术、场地、人力资源等条件及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有依托工程或用户合同支撑的优先支持。
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与支持政策
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自愿申请认定。一般在当年的年底组织申报。
(一)申请认定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集成能力。
2.产品属首次研制、开发成功,市场前景较好。
3.产品技术先进。国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技术先进性须通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
4.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5.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首台套成套设备价值在100万元/套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10万元/台以上;首批次材料价值在5万元/吨以上;首版次软件价值在10万元/版以上。
(二)支持政策:
1.推广应用奖励(以奖代补)。根据首台套的单价和实际销售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在省内的,按规定比例进行奖励,一般执行3:7的奖励比例;研制单位在省内,用户单位在省(国)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奖励。
2.首台套保费补助。经认定的首台套,在有效期内可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省财政资金按比例给予保费补助。
“综合险”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补贴标准:对企业生产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费用支出给予补贴,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计算,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